根据《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考评及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楚师字[2011]155号)的规定、《楚雄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经各学院自评、招生办公室初评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评,报学校领导审定,现将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结¬果公示如下:
先进集体一等奖:经济与管理学院
先进集体二等奖:数学与统计学院、教育学院
先进集体三等奖: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
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请于11月30日前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电话:0878-3129000、0878-3100881
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